徐區懿華
水浸書包事件
家欣和美婷的坐位非常靠近,二人非常要好,出雙入對。近日卻因小事吵了大架,互不瞅睬。美婷一想起家欣哪副冰冷的嘴臉,便會無明火起。為了洩憤,小息時趁着家欣不在座位時,把一瓶水倒進家欣的書包裡。家欣非常憤怒,把美婷的書簿文具全掃跌在地上,並去跟老師報告。
經過老師調查後,兩個同學都明白了自己做得不對的地方,並互相道了歉,雙方的冷戰亦告一段落,再次成為要好的朋友。可是,家欣的家長覺得女兒受到欺負在先,於是找美婷的家長理論,雙方家長各執一詞,在智能手機社交程式上互相指責。最後,二人分別向副校長投訴對方孩子及家長的不是。
「唔好同佢玩!」
美婷的家長跟班中幾個家長屬好朋友,知道上面的事件後,認為家欣的家長「好麻煩」,故此都叫自己的孩子不要跟家欣玩耍。小孩們也有自己的智能手機,也紛紛在社交程式上交換訊息,事件亦越傳越誇張。家欣成為整個班級的公敵,大家為她改花名,更一起發訊息去辱罵她,家欣覺得委屈極了。
「爭執」?「欺凌」?
一般來說,校園欺凌的定義為:1. 一方強、一方弱;2. 有持續性;3. 被欺凌的一方為特定的對象。事件最初的性質是二人的爭執,雙方沒有強弱之分,事件也是單一的。二人能互相道歉、原諒大家,這只是孩子成長路上必然經歷的小爭執。孩子們會在這些小事故中,慢慢學會與其他人的相處之道。然而,後來的發展,卻造成了一方強、一方弱的局面,面對聯成一伙的同學,家欣是處於弱勢的一方。她成為了特定對象,而且事件沒完沒了,便變成真正的欺凌事件了。
懷疑孩子被欺凌怎麼辦?
朋友較少的孩子容易成為被欺凌對象。我們要教導並幫助孩子在學校建立社交圈子。孩子在成長中,打打鬧鬧少不免,他們的爭執與成年人世界的不同。我們需要教導孩子明白自己的錯處,並改正過來。也應教導孩子不要事事計較,要學會接納和寬恕。但如果事情持續發生,也要教導孩子保護自己,懂得以說話有禮貌地去向對方提出抗議,並尋求週遭同學及老師的協助。有事發生,往往兩個孩子都有一定的責任。我們應鼓勵自己的孩子承擔自己的責任,如認為老師處理不了,可以進一步尋找副校長或校長幫忙。家長切忌與對方家長鬧起來,因為孩子間的爭執一旦變成成年人間的不快,對孩子的成長是百害而無一利的。
(故事主人的名字和故事是虛構的,如有雷同實屬巧合。) (作者為福建中學附屬學校校長、香港直接資助學校議會執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