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建華
「校本管理」於2005年1月1號正式實施,教育局要求所有資助學校於2011年7月1日前正式成立獨立法團校董會,法團校董會成員包括辦學團體校董(人數可達全部校董人數60%)、 校長及教員校董、家長校董、 校友校董、獨立校董; 法團校董會負責學校管理、確保學校實踐辦學抱負及使命、監督學校財政及人力資源運用、制定學校各種規劃、並促進學校的未來發展與及自我完善。
政府亦賦予法團校董會執行以上政策的權力, 學校如出現訴訟可向法團校董會提出。 教育局並於2012年9月為已提供法團校董會章程的學校發放一次過現金津貼35萬,讓學校僱用專業服務或額外人手以製訂「校本管理」章程 ,落實人事及財務管理指引及系統、 推行校董培訓等工作。
教育局亦於2009年5月發表「法團校董會的推行及運作檢討」報告,報告指出法團校董會的持份者大部分都認為法團校董會有助提高學校管理的透明度,加強問責意識,更可靈活管理學校資源,為學校管理帶來正面效果。成立法團校董會以推行「校本管理」是教育局把學校的人事資源及教學等重要決策權下放給學校, 但學校亦須遵守教育條例及接受規管, 例如帳目亦須校外人士審核,教育局轉為諮詢支援及督導的角色; 但成立法團校會的額外工作都會落在校長身上;擔任校董工作者亦不能多於五所學校。
教育界部分人士在東華三院李東海小學教師輕生的不幸事件發生後, 把責任諉咎於「校本管理」的推行及處理投訴機制不善所引起, 其實「校本管理」實施十多年,法團校董會有12至20名不同持分者組成,已較早期的校董會的組成較為完善,現時無論在「校本管理」架構、權責劃分、持份者參與以及透明度方面都大有進步。 另一方面教育局亦要求津貼及直資學校設立處理投訴機制及制定指引,並審視學校是否按既定的指引程序適當處理投訴,有需要時教育局亦會直接介入。
因應行政長官的要求,「教育統籌委員會」亦成立了「校本管理政策專責小組」負責檢視「校本管理」的落實情況,專責小組未來最終會就改善學校管理質素、加強校政效能、及釋放教師及校長空間等事項向政府提交檢討報告;另一方面,「教師專業操守議會」成立多年,亦會就教師操守的個案進行調查。
整體而言香港校本管理的機制已日趨完善,亦有各種的溝通及制衡措施。筆者認為要完善「校本管理」措施, 要加強法團校董舆教師之間的溝通渠道與機制;學校亦要建立積極、信任、尊重、關愛、樂觀的校園正向文化;擔任校長者更應懂得領導藝術,並以人性化管理學校。近年推行的「STEM教育」對部分教師亦造成不少壓力,如何讓教師與時並進,掌握最新教學技巧,而又能減輕工作壓力,亦是教育當局及學校需要思考的問題 。
(作者為香港直接資助學校議會榮譽執行秘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