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偉佳
直資計劃由推行至今將近三十年,回首歷史,首批直資學校在上世紀九十年代初已出現,當中更包括一些國際學校。
在回歸後也擁有獨立校舍、師資合乎標準、質素較佳的買位私校,和後來容許部分補助丶津貼學校和按額資助學校申請轉制為直資,以及用新校舍開辦的直資學校等陸續加入;而國際學校很早已退出了直資計劃。從發展歷史可見直資學校辦學的多元化,成為香港教育的縮影。
直資學校的每位學生平均成本與資助學校的相同,換句話說,直資學校的營運理論上不會增加公帑開支負擔。雖然直資學校獲得制度上的彈性,但同時受教育局在質素保證上的監察,並且大部分排除於中央派位制度之外,故此其收生保障不是來自制度,而是來自教學質素是否受家長肯定,以學生成本作為計算的資助額方有所保障。
直資制度原意為打破框架,使學校個性化、校本化,因應不同辦學理念、歷史、規模及財政狀況作管治及營運。2011年成立的直接資助計劃工作小組提出有關直資計劃的三個原則:1)直資學校的靈活性及多元化應予以保存;2)教育局應避免以微觀管理方式監管直資學校;3)教育局應確保直資學校管理妥善及承擔問責。正因如此,教育局近年來提出許多改善直資計劃的措施,目的是使直資的管理模式與社會要求同步。
香港政策研究所2016年發表的《直資計劃現況研究報告》(《現況報告》)指出,直資學校面對不少挑戰,當中包括財政風險。直資學校的單位成本額是按照每名學生發放,與津校模式不一樣,直資屬自負盈虧;再加上種種學校營運及局方加強監管的需要,直資學校的行政成本增加,故此要在學費方面作出平衡,以降低財政風險。《現況報告》又指出,直資學校有善用制度靈活性,發展學校特色,包括課程編排、資源投放,從而啟發學生潛能,照顧學習需要。凡此種種,我們可見直資計劃的受益者都是學生,使獲得較優質學習及提升自我的機會。
《現況報告》也提出三項條件去衡量直資計劃是否對社會產生不公平,1)直資學校是否能為每一入讀學生提供足夠而且有一定質素的教育;2)香港學生不會因為種族和家庭背景的因素而影響入讀直資學校的機會;3)弱勢學生能接受適切的資助,讓他們可以選擇入讀直資學校,並在直資學校得到充足的教育機會。報告指出,這三項的答案全是正面,舉一個例子,在2015-16學年,直資中、小學佔全港學校的4%及14%,卻錄取了全港14%至53%的非華語學生,明顯地直資學校在這方面的貢獻是相當巨大。
直資學校受歡迎的原因,就是直資能夠滿足家長的訴求與社會期望,最重要的是學生得益。直資學校的經營只要不懈地為學生追求更卓越的教育,提供平等的學習機會,同時為多元社會締造一個更優化的教育系統,長遠而言可為香港培訓人才,使香港與其他城市的競爭當中脫穎而出。
( 作者為香港直接資助學校議會創會委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