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領袖素質——誠信

    鄭建德

    今天在校園裡學習的莘莘學子,也就是社會未來的領袖。校園裡有各種各樣的學會組織,讓學生發揮領導才能。然而我們所注重栽培的,是學生們的領導技巧、辦事能力,抑或領袖素質?古今中外,很多國家元首或社會領袖曾叱咤一時,卻因隱瞞事情,或是行賄斂財而導致誠信破產,黯然下台,甚至鎯鐺入獄。

    執筆時前特首曾蔭權仍有官司等候上訴,故不作評論;但前政務司司長許仕仁與前新鴻基地產聯席主席郭炳江行賄受賄案已審結,法庭的判決已帶給社會清楚的信息,就是不管領袖的能力多強,功績如何,一但誠信破產,就要背負後果。

    要在領袖培訓中加入「誠信」素質,應先從內在生命價值的培育開始。培育內在生命價值,聽起來比較抽象,但在學校生活中可見的例子仍然隨處可拾;例如公平競賽(相對於比賽作弊),在很多學校比賽中展現公平競賽的規則和違反公平競賽的罰則,都可展示對誠信的重視。相反地,在學校的價值教育中,我們容易表揚成就而忽略誠信,這樣會令學生產生錯覺,以為成就高於一切,不惜鋌而走險以獲得成就,做成價值偏差。這些都值得我們反思。

    除了內在生命價值的培育外,還可透過建立外在具透明度的管理架構去達致「誠信」培育。強調「制約與平衡」並非負面地理解為對領袖的不信任,而是正面讓領袖光明磊落地將生命展現出來。在學校內細小的學會組織,也可透過會員大會讓領袖面對會員,接受查詢,甚至質詢;學校內大型組織如學生會,除了以會務報告、會員大會等方式向會員交代,還可考慮成立代表會監察幹事會工作,在制度上達到「制約與平衡」。

    學校相對於社會是一個比較簡單的群體,領袖只有為人服務而無實質回報,而且從利益角度而言誘惑較少;然而,這並不等於「誠信」的教育在校園裡不重要,相反地,學校是一個極佳的場所培育「誠信」,好讓孩子他日成為社會領袖時能抵禦巨大誘惑。光明磊落的生命特質,以及透明、公開的「制約與平衡」制度,對建立領袖的誠信都是必不可少的。

    (作者為滙基書院(東九龍)鄭建德校長,香港直接資助學校議會副主席)